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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互金专项整治方案》发布 中业兴融权威解读

更新时间:2016-10-14 11:43点击:

  10月13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(下称《整治方案》),要求有关部门配合中央的部署,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,推动对民间融资借贷活动的规范和监管。《方案》重点整治P2P网络借贷、股权众筹、互联网保险、第三方支付、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领域,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。

  据了解,《方案》推出的渊源可追溯至2015年7月20日出台的《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《指导意见》明确提出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、健全信息披露、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、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要求,并作出相关规定。

  此后,2015年12月28日,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的发布,则从5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,并对借款金额作出限制,强调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。

  仅仅过了4个月之后,2016年4月14日,国务院启动为期一年、全国性的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,并设立了摸底排查、清理整顿、督查和评估、报告完成与上交的时间。

  到了2016年8月15日,《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(征求意见稿)》出台,否定了银行与第三方机构联合存管的模式,对开展资金存管的网贷平台的资格作出了相关规定,包括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、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5点要求。

  结合以上一系列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,可以看出监管政策的一脉相承,对于今天发布的《整治方案》,中业兴融总裁章强有以下3点看法:

  1.《整治方案》强调落实网络借贷机构信息中介定位,不得开展设立资金池、自融自保等违规活动。网贷平台应专注于金融信息渠道的建设,构建投资者与借款人的信息桥梁,切实引导民间资金投向实体经济。

  2.《整治方案》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、占用客户备付金,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。然而,目前银行直连模式受限颇多,若无法调动起银行的积极性,则无法形成监管闭环。

  3.《整治方案》多次明确采取“穿透式”监管方法。相关部门根据网贷平台的具体业务,使用不同的监管方式与措施,将风险控制贯穿企业核心业务的始终,实现投资项目的全程监控,规避潜在金融风险。这种“事中”监管确实符合形态万千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特点。

  据相关资料显示,中业兴融一直坚守信息中介定位,以技术创新和风险控制为核心,采用轻资产、重风控的运营模式,建设安全、合规的金融信息发布平台,为广大小微企业及个人提供普惠金融服务。自成立以来,中业兴融累计注册用户已突破41万,履行超过3,300个投资项目,撮合借款资金达24亿以上,从未让投资者遭受过丝毫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