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17-04-17 06:15点击:
(原标题:欠发达地区金融消费环境亟待改善——对屯留县金融消费环境的调查报告)
近年来,人行屯留县支行以高效履职为目标,以维护民生为己任,主动出击、乘势而为,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层面,积极探索新常态下开展金融消费维权工作新途径,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,取得一定成效。
一、区域亮点
(一)金融机构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重视程度不断提高。金融机构的内部保护机制建设比较完善,全县35个金融机构网点全部建立了一整套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制度,设立了咨询投诉台账,悬挂了12363咨询投诉电话公示牌和咨询投诉流程图。
(二)金融机构对城乡居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宣传不断增强。该县金融机构每年除了“3·15”、“金融知识普及月”等活动节点组织规模较大的宣传外,还因地制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,既丰富了城乡居民文化生活,又传播了金融消费知识,更推动了金融业务工作。
(三)监管机构在保护金融消费权益方面工作到位。人民银行、银监局等监管机构高度重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,制定了《屯留县金融维权工作手册》,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定了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承诺书》。
(四)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社会环境良好,地区诚信度和监督程度较高。据对屯留县百户城乡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,70%的居民知道人民银行金融维权这项职责,75%的知道人民银行咨询投诉电话“12363”,81%的认为金融纠纷解决及时,92%的对纠纷解决感到满意。城乡居民金融维权意识普遍增强。
二、存在问题
(一)城乡居民金融素养不高,维权意识不强。在日常生活中,比如不会使用自动取款机,不会算存贷款利息,对基金、股市风险意识不足等。特别是对理财、保险等产品,看不懂合同条文的比比皆是,对金融风险又重视不够,因此只有当问题出现时,才意识到金融风险。
(二)金融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,能力和作风有待提高。金融工作人员,特别是一些临柜人员采取夸大收益、隐瞒风险等手段,诱导城乡居民购买保险或理财产品,导致金融纠纷投诉增多。
(三)监管机构协作空间较大。人民银行、银监局、工商局之间还没有订立或者制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备忘录、会议纪要、联席会议等制度,信息交流不够,在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合力不够,存在互相推诿、不负责任的现象。
三、政策建议(一)健全金融消费维权机制,最大程度畅通维权渠道。建立工商、人民银行、银监会等机构的信息沟通机制,加强配合协调,共同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。有条件的要确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,把金融维权工作做深、做实。
(二)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,增强城乡居民金融意识。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不仅仅局限于一般的宣传上,更多地是要通过开设金融知识课堂,组织金融机构深入乡村、社区、企业等人口集聚地手把手地进行摸拟演示教育,重在实效。
(原标题:欠发达地区金融消费环境亟待改善——对屯留县金融消费环境的调查报告)